遵照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和《中共宿州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》的有关规定,拟确定郭娟同志14位同志为发展对象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于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党总支反映(电话:0557-2873717,电子信箱:szxystdzz@163.com,办公室:学院党总支办公室),也可以向学校党委组织部反映(电话:2871018,电子信箱:szxyzzb@163.com,办公室:逸夫楼614)。
附发展对象名单及有关情况:
上一条:学院2017年中级职称评审推荐结果公示 下一条:学院2016-2017学年度”三好学生”“优良学风班”“文明宿舍”推荐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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